民警自己办诗歌大展
[2004-4-6]

作者:杜元明
来源: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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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高兴地看到,由青年诗人林涛牵头策划筹组、经公安部宣传部门领导同意,并先后得到川、渝、奉节公安机关大力支持的“全国公安诗歌大展”及其评奖活动,已成功地举办两届了,参展诗歌先刊于《夔门法制》杂志、《人民公安报》和《四川公安报》,而后进行评奖。第一届诗展有来自全国各地的130余位公安诗作者的七八百首诗作参展,共评出得奖作者25名(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10名,提名奖7名)。“诗展”及评奖活动产生了积极影响,江西、湖南等地的作者纷纷函请主持人林涛将此项活动继续举办下去。于是,在有关方面的支持下,第二届公安诗展如期举行。参展的40多位作者的诗作仍继续发表于《夔门法制》,并上了国际互联网和公安专网,共评出得奖作者13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6名)。
从得奖的诗作看,获一等奖的作品达到了公安诗的高水平。让我感动的,主要还不是两届诗展发表和奖励了多少诗作、以及它们达到了怎样的水平,而是承办者拓展公安诗园地和推动公安诗创作发展的拳拳之心及其作出的实实在在的贡献。谁都知道,振兴公安诗歌创作固然需要有人引吭呼吁,但光说不做毕竟是苍白无力的,迫切需要有人出面做些实事,哪怕办成一件亦好。青年诗人林涛身居边远一隅,竟有勇气发起并不厌其烦地挑起举办全国公安诗展及评奖的重担,这怎能不令人为之肃然起敬?不过,若单靠一人纵使他有三头六臂,怕也难成此举。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事实正是如此。
首先是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支持。公安部宣传局领导肯定了这一活动。四川省公安厅领导也表示支持。而主办单位奉节县公安局不仅给林涛开展相关活动的时间,还为评奖活动拨了款,包括为林涛出版诗集《橄榄色薰风》记三等功予以奖励。到第二届诗展活动开展时,重庆市公安局也给予很大的支持。
其次,是媒体的支持。第一届诗展期间,《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四川法制报》发了消息,辽宁《诗潮》发了广告,《江西公安》更是每期打出广告。第二届诗展上了重庆公安宣传网,在四川的报纸上也发了消息。
最后,是得到了诗友们的热情呼应和支持。广东金迪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刘明亮(笔名戈日勒)还为诗展提供了奖金。
两届诗展得以顺利举办,说明公安诗的创作在公安队伍内外均存在着群众基础,只要有人出面组织和推动,公安诗歌创作的进一步发展是可能的,其前景也是令人乐观的。据悉,第三届全国公安诗歌大展拟于今年下半年举行,并已列入重庆市公安局宣传工作要点,除宣传发动之外,还要出诗集、开笔会,让公安诗之火燃得更旺。笔者衷心地预祝此届诗展同样获得圆满成功!